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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tzb-18c/2018-0920001 | 公开目录 | 财政决算 |
发布机关 | 统战部 | 发文日期 | 2018-09-20 |
标 题 | 统战部2017年部门决算公示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神农架林区2017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根据中共神农架林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神农架林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明确林区党委统战部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人员构成如下:
1、单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委、林区党委关于统一战线、对台工作的方针、政策。
(二)督促检查统一战线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落实执行情况。
(三)负责联系民主党派,牵头协调无党派人士工作。
(四)发现、培养、使用、管理党外代表人士,尊重、维护和照顾同盟者利益。
(五)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
(六)调查研究民族、宗教工作的理论、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牵头协调检查落实情况。
(七)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情况。
(八)开展港澳台海外统战工作。
(九)负责党外代表人士在人大、政协安排的有关工作。
(十)协调政府有关部门统一战线工作。
(十一)负责本部机关的干部职工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统战委员工作及任免征求意见工作。
(十二)负责开展统一战线宣传工作。
(十三)承办林区党委和省委统战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机构设置
根据林区党委办公室(神办发〔2015〕60号)文件精神,林区党委统战部设3个内设机构和1个工作机构,即:办公室(研究室)、综合科、经济科,林区党委台湾工作办公室。
3、人员构成
核定林区党委统战部机关行政编制6名。其中:部长1名,副部长1名,兼职副部长3名,台办1名。
核定工勤人员编制1名。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06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林区党委统战部全年收入153.13万元,支出164.21万元,同比上年收入175.8万元,支出137.39万元,同比收入减少13%,支出增长20%,主要原因是对台活动开展的比较多。
2、林区党委统战部全年财政拨款收入144.74万元,占比95%、同比上年减少9%,主要原因是向向上争取资金减少。
3、林区党委统战部全年财政拨款支出164.21万元,同比上年支出增长2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基本支出155.56万元(用于统战事务和台湾事务,其中台湾事务支出26万元,行政运行支出62.92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1.64万元,其他统战事务25万元)。
项目支出无项目支出
4、林区党委统战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4.74万元、支出164.21万元、同比收入减少9%,同比上年支出增长20%。 2017年未有安排政府性基金。
5、林区党委统战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4.21万元,同比上年支出增长20%,主要用于对台工作专项交流。
6、林区党委统战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人员经费支出121.37万元(包含工资福利支出93.2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8.14万元)、公用经费支出34.07万元(包含办公费2.67元、印刷费0.58万元、邮电费2.37元、差旅费4.36万元、会议费0.64万元、公务接待费15.55万元、劳务费0.0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7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5元)。
7、2017年度神农架林区党委统战部没有因公出国(境)人员,公务接待费15.55万元,全年接待台湾嘉宾12批次750人。 总额与上年度相比增加2%。主要原因一是全年没有用出国出境任务;二是对台接待活动根据省台办安排,较去年的10批450人,增加到12批次750人。
8、2017年度神农架林区党委统战部未有安排政府性基金。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神农架林区党委统战部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支出口径保障基本运转,在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方面坚持厉行节约,在不影响公共服务的前提下减少不必要的开支。新形势下,统战、对台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日趋凸显,统战和对台工作任务越来越重,公务接待费用主要用于对台接待。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1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三、“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7年度神农架林区党委统战部没有因公出国(境)人员,公务接待费15.55万元,全年接待台湾嘉宾12批次750人。 总额与上年度相比增加2%。主要原因一是全年没有用出国出境任务;二是对台接待活动根据省台办安排,较去年的10批450人,增加到12批次750人。
四、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资产总额88.13万元,其中通用设备54.60万元,家具、车辆及用具33.53万元,林区党委统战部车辆改革后无保留车辆。
五、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对年度整体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开展了预算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合格。
六、本单位涉及的民生支出相关情况
林区党委统战部无涉及民生支出。
七、其他事项说明
无
第五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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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农架林区2017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根据中共神农架林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神农架林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明确林区党委统战部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人员构成如下:
1、单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委、林区党委关于统一战线、对台工作的方针、政策。
(二)督促检查统一战线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落实执行情况。
(三)负责联系民主党派,牵头协调无党派人士工作。
(四)发现、培养、使用、管理党外代表人士,尊重、维护和照顾同盟者利益。
(五)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
(六)调查研究民族、宗教工作的理论、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牵头协调检查落实情况。
(七)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情况。
(八)开展港澳台海外统战工作。
(九)负责党外代表人士在人大、政协安排的有关工作。
(十)协调政府有关部门统一战线工作。
(十一)负责本部机关的干部职工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统战委员工作及任免征求意见工作。
(十二)负责开展统一战线宣传工作。
(十三)承办林区党委和省委统战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机构设置
根据林区党委办公室(神办发〔2015〕60号)文件精神,林区党委统战部设3个内设机构和1个工作机构,即:办公室(研究室)、综合科、经济科,林区党委台湾工作办公室。
3、人员构成
核定林区党委统战部机关行政编制6名。其中:部长1名,副部长1名,兼职副部长3名,台办1名。
核定工勤人员编制1名。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06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林区党委统战部全年收入153.13万元,支出164.21万元,同比上年收入175.8万元,支出137.39万元,同比收入减少13%,支出增长20%,主要原因是对台活动开展的比较多。
2、林区党委统战部全年财政拨款收入144.74万元,占比95%、同比上年减少9%,主要原因是向向上争取资金减少。
3、林区党委统战部全年财政拨款支出164.21万元,同比上年支出增长2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基本支出155.56万元(用于统战事务和台湾事务,其中台湾事务支出26万元,行政运行支出62.92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1.64万元,其他统战事务25万元)。
项目支出无项目支出
4、林区党委统战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4.74万元、支出164.21万元、同比收入减少9%,同比上年支出增长20%。 2017年未有安排政府性基金。
5、林区党委统战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4.21万元,同比上年支出增长20%,主要用于对台工作专项交流。
6、林区党委统战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人员经费支出121.37万元(包含工资福利支出93.2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8.14万元)、公用经费支出34.07万元(包含办公费2.67元、印刷费0.58万元、邮电费2.37元、差旅费4.36万元、会议费0.64万元、公务接待费15.55万元、劳务费0.0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7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5元)。
7、2017年度神农架林区党委统战部没有因公出国(境)人员,公务接待费15.55万元,全年接待台湾嘉宾12批次750人。 总额与上年度相比增加2%。主要原因一是全年没有用出国出境任务;二是对台接待活动根据省台办安排,较去年的10批450人,增加到12批次750人。
8、2017年度神农架林区党委统战部未有安排政府性基金。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神农架林区党委统战部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支出口径保障基本运转,在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方面坚持厉行节约,在不影响公共服务的前提下减少不必要的开支。新形势下,统战、对台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日趋凸显,统战和对台工作任务越来越重,公务接待费用主要用于对台接待。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1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三、“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7年度神农架林区党委统战部没有因公出国(境)人员,公务接待费15.55万元,全年接待台湾嘉宾12批次750人。 总额与上年度相比增加2%。主要原因一是全年没有用出国出境任务;二是对台接待活动根据省台办安排,较去年的10批450人,增加到12批次750人。
四、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资产总额88.13万元,其中通用设备54.60万元,家具、车辆及用具33.53万元,林区党委统战部车辆改革后无保留车辆。
五、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对年度整体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开展了预算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合格。
六、本单位涉及的民生支出相关情况
林区党委统战部无涉及民生支出。
七、其他事项说明
无
第五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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