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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tzb-18c/2018-0208001 | 公开目录 | 财政预算 |
发布机关 | 统战部 | 发文日期 | 2018-02-08 |
标 题 | 林区党委统战部2018年预算公示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2018年统战部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单位概况
根据中共神农架林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神农架林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明确林区党委统战部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人员构成如下:
1、单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委、林区党委关于统一战线、对台工作的方针、政策。
(二)督促检查统一战线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落实执行情况。
(三)负责联系民主党派,牵头协调无党派人士工作。
(四)发现、培养、使用、管理党外代表人士,尊重、维护和照顾同盟者利益。
(五)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
(六)调查研究民族、宗教工作的理论、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牵头协调检查落实情况。
(七)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情况。
(八)开展港澳台海外统战工作。
(九)负责党外代表人士在人大、政协安排的有关工作。
(十)协调政府有关部门统一战线工作。
(十一)负责本部机关的干部职工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统战委员工作及任免征求意见工作。
(十二)负责开展统一战线宣传工作。
(十三)承办林区党委和省委统战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机构设置
根据林区党委办公室(神办发〔2015〕60号)文件精神,林区党委统战部设3个内设机构和1个工作机构,即:办公室(研究室)、综合科、经济科,林区党委台湾工作办公室。
3、人员构成
根据神办发〔2015〕60号文件精神,核定林区党委统战部机关行政编制5名。其中:部长1名,副部长1名,兼职副部长3名。核定工勤人员编制1名。
根据神编办〔2017〕50号文件精神,林区党委统战部核定行政编制由5名调整为6名。
二、年度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1、收入126810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68101元,其他结转资金300000元。
2、支出1268101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48804元(基本工资226368元、津贴补贴244092元、奖金18864元、社会保障缴费115586元、住房公积金43894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7417元(离退休费35922元、医疗费11495元、生活补助100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61880元(办公费50000元、水电费20000元、邮电费30000元、差旅费78000元、维护费20000元、会议费20000元、公务接待费100000元、工会会费10000元、劳务费20000元、女职工卫生费480元、其他交通费113400元)。
3、2018年收入支出预算比上年度均减少了10%,虽然当年财政拨款增加了,但上年结转资金减少了50%,所以整体减少了10%。
三、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安排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1、2017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公务接待费155528.5元:2017年,林区党委统战部、林区台办根据省委统战部、省台办和林区党委政府的要求,成功举办炎帝寻根节、两岸大学生神农文化创作、海峡两岸媒体荆楚行聚焦神农架世界自然遗产采访活动、台湾周、两岸大学生环神农架大九湖自行车赛等活动,接待台湾来访团9批次400余人来神农架林区交流参访。2017年,林区党委统战部公车租赁费77790元;因公出国(境)费:2017年没有安排出国出境任务。
2、2018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情况:“三公”经费100000元,属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目前省委统战部和省台办还没有安排出国出境考察任务,所以没有预算。比上年度减少了9%。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林区党委统战部不涉及政府性基金支出。
六、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资产总额88.13万元,其中通用设备54.60万元,家具、车辆及用具33.53万元,林区党委统战部车辆改革后无保留车辆。
七、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加大预算绩效工作力度,组织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确保经费支出运行平稳合理合规,资金支出安全。
八、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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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统战部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单位概况
根据中共神农架林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神农架林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明确林区党委统战部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人员构成如下:
1、单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委、林区党委关于统一战线、对台工作的方针、政策。
(二)督促检查统一战线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落实执行情况。
(三)负责联系民主党派,牵头协调无党派人士工作。
(四)发现、培养、使用、管理党外代表人士,尊重、维护和照顾同盟者利益。
(五)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
(六)调查研究民族、宗教工作的理论、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牵头协调检查落实情况。
(七)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情况。
(八)开展港澳台海外统战工作。
(九)负责党外代表人士在人大、政协安排的有关工作。
(十)协调政府有关部门统一战线工作。
(十一)负责本部机关的干部职工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统战委员工作及任免征求意见工作。
(十二)负责开展统一战线宣传工作。
(十三)承办林区党委和省委统战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机构设置
根据林区党委办公室(神办发〔2015〕60号)文件精神,林区党委统战部设3个内设机构和1个工作机构,即:办公室(研究室)、综合科、经济科,林区党委台湾工作办公室。
3、人员构成
根据神办发〔2015〕60号文件精神,核定林区党委统战部机关行政编制5名。其中:部长1名,副部长1名,兼职副部长3名。核定工勤人员编制1名。
根据神编办〔2017〕50号文件精神,林区党委统战部核定行政编制由5名调整为6名。
二、年度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1、收入126810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68101元,其他结转资金300000元。
2、支出1268101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48804元(基本工资226368元、津贴补贴244092元、奖金18864元、社会保障缴费115586元、住房公积金43894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7417元(离退休费35922元、医疗费11495元、生活补助100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61880元(办公费50000元、水电费20000元、邮电费30000元、差旅费78000元、维护费20000元、会议费20000元、公务接待费100000元、工会会费10000元、劳务费20000元、女职工卫生费480元、其他交通费113400元)。
3、2018年收入支出预算比上年度均减少了10%,虽然当年财政拨款增加了,但上年结转资金减少了50%,所以整体减少了10%。
三、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安排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1、2017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公务接待费155528.5元:2017年,林区党委统战部、林区台办根据省委统战部、省台办和林区党委政府的要求,成功举办炎帝寻根节、两岸大学生神农文化创作、海峡两岸媒体荆楚行聚焦神农架世界自然遗产采访活动、台湾周、两岸大学生环神农架大九湖自行车赛等活动,接待台湾来访团9批次400余人来神农架林区交流参访。2017年,林区党委统战部公车租赁费77790元;因公出国(境)费:2017年没有安排出国出境任务。
2、2018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情况:“三公”经费100000元,属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目前省委统战部和省台办还没有安排出国出境考察任务,所以没有预算。比上年度减少了9%。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林区党委统战部不涉及政府性基金支出。
六、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资产总额88.13万元,其中通用设备54.60万元,家具、车辆及用具33.53万元,林区党委统战部车辆改革后无保留车辆。
七、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加大预算绩效工作力度,组织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确保经费支出运行平稳合理合规,资金支出安全。
八、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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